现在很多药店还在时不时地进行违反厂家关于最低市场零售价促销的规定,特别是对一些知名度比较高的品牌药品,不少药店都在以低于厂家供货价销售。这些药店的采购们和门店的负责人有没有认真思考过,这样单纯的低价促销真的有效吗?这是最有效的营销方式吗?这样对消费者、自己、厂家都有好处吗?答案应该是:这样的促销是无效的。
以低于厂家供货价进行促销会带来哪些不良的后果呢?
药店、厂商两败俱伤
举例:本来品牌厂家给药店的供货价为10元,而门店为了集客、刺激销售,把零售价下调到8元来促销。该促销价已经低于厂家的出厂价9元,因此,门店销售肯定是要亏钱的。亏钱的后果是很明显的,但药店还是要这么做,药店当然不会傻到亏了钱都不知道。品牌药品销售出现了负毛利,药店就会把这个负毛利嫁接到品牌厂家或者其他厂家的其他费用上,靠收取一些高额的不合理费用来填补这一部分损失。这样做的结果,不仅增加了药店采购洽谈的难度,同时也让药店损失了利润,而销售实际上并没有明显的提升。
厂家是药店的合作伙伴。没有众多制药厂家,哪来的药店?如果药店经常以超低价做促销,势必使厂家的市场价格出现混乱,损害厂家的整体利益。这样一来,必然会破坏厂家和药店良好的合作关系。如果厂家因此而停止供货,门店没有货卖,其结果必然是两败俱伤。
顾客流失+赔本销售
当品牌药生产厂家得知药店要进行超低价(低于其出厂价)促销时,一般都会派出大量人员到门店去抢购这些商品。作为厂家,这样做的目的有两个:一是买空该门店的该类品牌药库存,使其因断货而无法再低价销售;二是把这些低于出厂价的商品买出来之后平价销给经销商,让经销商赚取其中的毛利。当然有些药店也很聪明,低价促销时会规定每人限购一定数量,不允许大量团购。这时,厂家也会针对实际情况多派一些人,甚至派经销商的所有人员去这些药店购买。曾经就发生过这样的事:药店刚开门营业,低价促销的商品陈列区域就挤满了人抢购,每人都拿着一个装得满满的购物篮,而货架上却空空如也,真正需要购买的顾客根本买不到货。因为门店断货,顾客难免流失,而药店又是赔本销售,到头来只能是“赔了夫人又折兵”。
消费者投诉品牌受损
现在很多药店还会时不时出现这样的情况:因为是集客品种,因为促销价比厂家的出厂价还要低,所以对促销品的数量就会有所控制。而很多消费者其实就是冲着这些商品来购买的。如果被告知因数量有限促销品已经售完,消费者就有可能投诉药店。同时,顾客高兴而来败兴而归,对药店经营肯定会有微辞;顾客不满意,药店的品牌形象受到损害,必定影响日后的客流量。 |